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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章 给您荐个人(1 / 3)

第477章给您荐个人
四五天的光景晃眼就过,"那场谈判"的余火在这期间可说是不断蔓延。
本来这沧州城里就门派林立,加上近期聚集了不少来看热闹的武林人士,这就已经够乱的了……如今孙亦谐和黄东来又突然搞出了这么个比赛,那简直就是往热锅里浇油啊。
首先受到波及的就是沧州的飞鸽帮分舵,因为一时间有太多人都来找他们朝外地传递消息,搞得他们的信鸽周转不过来了。
两日后那舵主不得不亲自出来说话,且他就挑明了直说:"诸位客官,你们也别来逼著我们了,信鸽是真用完了,但你们也别急,因为你们要传的这个消息,就算不发飞鸽传书,那些你们想通知的人,很快也会知道的。"
人家这话也有道理,本来这消息就不是什么秘密,以其炸裂的程度,十日之内必将传遍江湖,毕竟飞鸽帮分舵又不止这一个,每只飞出去的鸽子,到了附近的州府,将书信落地,隨后消息被人传开,自然又会在那边引发和这边一样的情形,再加上人之间的口口相传,说十日可能都保守了。
当然,也有那种希望消息传得越慢越好的人,比如慕容抒、比如霍鸣……
作为"东道主",他们非常希望在消息传遍武林之前,赶紧就把这比赛给办完,这样方能抢在那些更有实力的人来爭夺寻蚕戒之前就把奖品名正言顺的拿下。
这点心思,肯定也是被孙黄给拿捏住的……霸拳宗和慕容家的人越急,孙黄在与他们的討论拉扯中就越有优势。
反正作为"前哨战"这个点子的提出者,以及奖品的提供者,霸拳宗和慕容家是肯定不能绕过双谐这俩"说公道话的第三方"的,凡事都得跟他俩商量著来。
什么赛制、规则……你们不"请教"一下他俩的意见,那人家到时候来一句"那拉倒吧,寻蚕戒咱不出了,这比赛也别办了,少年英雄会你们爱谁开谁开"……咋办?
说到底人家本来也没义务提供奖品,何况是寻蚕戒这种奖品,人家现在掏出武林至宝级别的"彩头",点名让你们两家来办……那你们让人家在比赛规则上有点话语权,这不是应该的吗?
更何况,孙黄之前有过办"龙头杯"的经验,虽然那是绿林道上的事,但江湖道的人自然也都有所耳闻;至少在外人看来,那"龙头杯"的確是将绿林道的龙头之爭给解决了,且至今也没见有哪个社团公开跳出来质疑这结果的。
所以,让孙黄二人来"指导"规则,也算是专业对口。
苦就苦了真正出钱出力办事的霍鸣和慕容抒……这几日每天都跟孙子似的亲自上门与孙黄一起"开会"討论。
谁也不敢少去那么一天,就怕今天没去,第二天人家告诉你昨天已定下了一条对你不利的规则。
好在,孙黄搞这些东西的效率还可以,三方一共也就拉扯那么四五天,比赛规则便出炉了。
规则的第一条就是:本比赛的目的是为了决出下一届少年英雄会的主办方,故不接受以个人身份报名者;有资格报名的,必须是门派或者组织,且这些门派必须具备承办大会所需的最低限度的人力和財力。
然后第二条下边儿就列了很多的细则,比如报名的门派至少也得是成立了五年以上的,你们要是动那种"我们几个人散兵游勇为了爭寻蚕戒临时成立一个门派来参赛"的心思……那还是算了,人家早就防出去了。
还有就是財务方面以及门派人数,这些都列出了最低標准——你要是门内一共就师徒二人,隱居在陵墓里头,那你这门派就算有几百年歷史也办不了什么大会对吧?
简而言之,仅是头两条里列出的那些条条框框,就基本把武林中二三流开外的那些门派全给筛掉了。
然后第三条开始,就是讲"选手僱佣制",这个也是吸取了龙头杯的经验,给那些巅峰战力不够强的门派以操作的空间。
这条慕容抒肯定第一个赞成的,因为论武功他绝不是霍鸣的对手,但要是大家可以各自僱佣选手上场,那他还是相信"重赏之下必有勇夫",毕竟双谐都能花钱僱到方丈这样的保鏢,那以他慕容家的財力请个准绝顶级别的来也不是不可能啊。
况且,这条规则也不仅是拼財力,同时也是拼"人脉"……
这个江湖中,有些人,你花再多钱也是请不来的。
但这些人,却可能会为了一份人情、一些恩怨、乃至一句简单的承诺……而意外出现在某个别人完全想不到的阵营中,且他们往往会比单纯拿钱办事的人更加拼命。
这种情况也不少见,也正是这些人让江湖多了几分浪漫的色彩。
另外,这种"选手僱佣制",还给了很多身在小门派或是无门无派的高手於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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