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地推进法制建设的决心,同时也是为了更好地与当今时代相接轨。过去那些太守、县令们无需精通律法,只需聘请一位刑名师爷即可端坐公堂断案,但实际上真正作主判决的却是师爷本人。这种现象显然已经不能适应现代社会发展的需求。